药监局:力推药店“重组兼并”!
时间:2025-10-17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优化审批流程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提升全省药品零售连锁率。


该文件提到,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参股、重组、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药店,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重组、兼并或加盟后,原药品零售企业具有医疗保障定点资质的,若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经营场所未发生变更,向属地医疗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变更定点医保资质,变更期间医保资格暂不停止
另外,企业在办理整合并购期间,可不暂停原有药品经营业务,但整合并购双方须签订药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明确责任主体,在首营资料和票据齐备的条件下可将原有剩余药品转入新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系统)继续销售,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安全。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省内开展整合并购时,被整合的连锁企业及其门店、单体零售药店(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如仅是经营主体(零售药店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原主体的经营场所、设施、关键岗位人员、经营范围等未发生变化的,按《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事项办理,不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全国热线:0371--88817127

官方邮箱:HXJKRLZYB@126.COM

公司地址:郑州市郑汴路升龙环球大厦B座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