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三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
时间:2025-11-11

1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

《清单》明确列出十条负面行为清单,包括禁止发布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内容、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发布广告或直播带货、严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宣传超出专业领域的知识、禁止发布未经科学验证的虚假信息等。

《清单》明确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等方面。

《清单》特别强调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实的健康科普内容,并要求医务人员不得在离职后沿用原单位信息开展科普活动。

该清单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网络科普行为,维护健康科普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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